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3-22浏览次数:415

  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经研究决定,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
    清明节:4月4日(周一)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
   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办理调补课手续。

Baidu
map